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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行政法(包含行政程序法等)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40. 下列何者,得任用為公務人員?
(A)喪失中華民國國籍者
(B)經合格醫師證 明有精神疾病者
(C)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判刑確定並已執行完畢者
(D) 犯偽造文書罪,受緩刑宣告者〔95 行警〕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困難
最佳解!
Conny Liu 小五下 (2010/06/21)
五、犯前二款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看完整詳解
17F
Aimee Kung 2. 大三上 (2014/02/10)
回15樓,
法條是這樣規定的沒錯。

三、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罪、外患罪,經有罪判決確定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四、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有罪判決確定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五、犯前二款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執行未畢。但受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

「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及「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罪、外患罪」只要經判刑確定就從此不能任用了,就算執行完畢也不能再當公務員,若只是犯了前面兩項以外之罪,經有期徒刑以上判刑確定,只要執行完畢還是有再被任用的可能,但書中的緩刑宣告則不在任用的消極要件內(換句話說被宣告緩刑的話還是可以當公務員)。
18F
鄭俊廷 高一上 (2014/03/20)
102/01/04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修正後,答案應改為(B)(D)
19F
【站僕】摩檸Morning 國三下 (2014/04/04)
原本答案為D,修改為B,D

40. 下列何者,得任用為公務人員? (A)喪失中華民國國籍者 (B)經合格醫師..-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