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1875年,牡丹社事件後,清廷與日本簽訂「北京專約」,其最後 一條:所有此事兩國一切往來公文,彼此撤回註銷,永為罷論。 至於該處生番,中國自宜設法妥為約束,以期永保航客不能再受凶害。清廷在臺的哪項善後措施是對上述條款的回應?
(A)建安平、旗後砲台加強海防
(B)設延平郡王祠用以彰顯教化
(C)廢除禁令獎勵移民來臺拓墾
(D)增設恆春縣和卑南廳行政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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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0), B(0), C(0), D(5), E(0) #3217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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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72489
1. 題目解析 題目提到的「北京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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