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事法第 15 條
<比較>14.依藥事法第103條規定,有關中藥商的業務範圍不包括:
(A)中醫師處方藥品之調劑 (B)中藥材及非屬中醫師處方藥品之零售 (C)中藥材及中藥製劑之輸入、輸出及批發 (D)不含毒劇中藥材或依固有成方調配而成之傳統丸、散、膏、丹及煎藥
專技 - 藥事行政與法規- 102 年 - 102-1-藥師-藥事行政與法規#9545
30.中藥販賣業之營業範圍包括下列那些?①中藥批發②中藥零售③中藥輸出及輸入④中..-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