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下列何者對於證明甲開槍搶劫銀行具有證據能力? (A)甲被逮捕後接受詢問時..-阿摩線上測驗
1F braces (110警四 大二上 (2021/05/20)
本題考傳聞法則之例外情形
傳聞法則:被告以外之人於審判外之言詞或書面陳述,除法律有規定外,不得作為證據 (刑訴159)。 傳聞法則之例外: 1.刑訴159-1I:被告以外之人於審判外向法官所為之陳述,得為證據。 2.刑訴159-1II:被告以外之人於偵查中向檢察官所為之順,除顯有不可信之形況外,得為證據。 3.刑訴159-2:被告以外之人於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調查中所為之陳述,與審判中不符時,其先前之陳述具有較可信之特別情況,且可證明犯罪事實存否所必要者,得為證據。 4.刑訴159-3:被告以外之人於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調查中所為之陳述,於其未於審判中陳述之前提下,仍得做為證據之特別情形: (1)死...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