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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五等/佐級◆土地行政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41 下列何項爭議案件,非經調解、調處,不得起訴?
(A)出租人與承租人間因耕地租佃發生爭議
(B)出租人與承租人間因基地租用爭議
(C)地籍圖重測因到場指界發生爭議
(D)當事人間因房屋租用之爭議


答案:A
難度: 簡單
最佳解!
Xuan Li-Wu 高二上 (2013/03/03)
耕地租佃爭議之處理程序:1.由當地鄉(鎮、市、區)公所耕地租佃委員會 調解2.調解不成,由 直轄市縣(市)政府 耕地租佃委員會 調處3.不服調處,由 直轄市縣(市)政.....看完整詳解
1F
Jing Chen 高三上 (2012/12/30)
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 第 26 條          

出租人與承租人間因耕地租佃發生爭議時,應由當地鄉 (鎮、市、區) 公所耕地租佃委員會調解;調解不成立者,應由直轄市或縣 (市) 政府耕地租佃委員會調處;不服調處者,由直轄市或縣 (市) 政府耕地租佃委員會移送該管司法機關,司法機關應即迅予處理,並免收裁判費用。

前項爭議案件非經調解、調處,不得起訴;經調解、調處成立者,由直轄市或縣 (市) 政府耕地租佃委員會給予書面證明。

3F
SAME 高三上 (2014/12/04)

122   因耕地租用,業佃間發生爭議,得由該管直轄市或縣(市)地政機關予以調處,不服調處者,得向司法機關訴請處理。

41 下列何項爭議案件,非經調解、調處,不得起訴? (A)出租人與承租人間因耕地..-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