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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障四等◆法學知識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41 刑法第13條第1項規定:「行為人對於構成犯罪之事實,明知並有意使其發生者,為故意。」學說上如何稱呼此規定?
(A)直接故意
(B)間接故意
(C)擇一故意
(D)未必故意


答案:A
難度: 非常簡單
最佳解!
Huang Tzu-Lia 高二下 (2022/02/18)
直接故意->明知、並有意間........


(內容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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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研二上 (2023/01/02)
▲直接故意
亦稱確信故意,指行為人就其行為所可能引發之構成犯罪事實,於主觀上存有明確之認知,並決意使之實現於外界之心態,刑法第13條第1項即直接故意之明文規定。於法定之犯罪要件上,若訂為「明知」要件者,僅行為人之行為實施係出於直接故意之心態,始足成立該犯罪,故學理上稱之明知故意。
▲間接故意
亦稱未必故意,乃行為人雖預見構成犯罪事實之發生可能,卻缺乏積極付諸實現之意欲,僅任令其自然發展,而該事實之實現並非其意料之外者,刑法第13條第2項之規定屬之。刑法上所稱之故意犯罪,常態言之,其主觀要件只須符合間接故意之內容,即足當之,並不以具備直接故意之要件為必要。
3F

41 刑法第13條第1項規定:「行為人對於構成犯罪之事實,明知並有意使其發生者,..-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