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在我國現行地方制度中,下列那一種地方組織,其廢止,毋庸經過修憲程序,即得為..-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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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F 張懷安 大三上 (2020/05/19)
我國憲法(含增修條文)未就鄉(鎮、市)之地方制度有明文規範,故鄉(鎮、市)之廢止自毋庸經過修憲程序。 (A)省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9條:「I. 省、縣地方制度,應包括左列各款,以法律定之,不受憲法第一百零八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一百零九條、第一百十二條至第一百十五條及第一百二十二條之限制:一、省設省政府,置委員九人,其中一人為主席,均由行政院院長提請總統任命之。二、省設省諮議會,置省諮議會議員若干人,由行政院院長提請總統任命之。三、縣設縣議會,縣議會議員由縣民選舉之。四、屬於縣之立法權,由縣議會行之。五、縣設縣政府,置縣長一人,由縣民選舉之。六、中央與省、縣之關係。七、省承行政院之命,監督縣自治...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