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行政法院93年判字第1670★★★★★:
撤銷Anfechtung取消
撤銷(德語:Anfechtung)為法律專用術語,當某個意思表示的發出人所想要成立的法律行為有瑕疪時,該意思表示的發出人可以將其所發出的意思表示收回,讓該法律行為溯及至成立時失效,或是讓該法律行為不能成立。
41 行政處分於相對人提起訴訟前已執行完畢,但其執行之法律效果仍舊存續者,若相對..-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