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有關告訴乃論之罪,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告訴乃論之罪,其告訴應自得..-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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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F Maggie Li_168 大二上 (2023/02/15)
法規名稱:刑事訴訟法 告訴乃論之罪,其告訴應自得為告訴之人知悉犯人之時起,於六個月內為之。
得為告訴之人有數人,其一人遲誤期間者,其效力不及於他人。
告訴乃論之罪,告訴人於第一審辯論終結前,得撤回其告訴。
撤回告訴之人,不得再行告訴。
告訴乃論之罪,對於共犯之一人告訴或撤回告訴者,其效力及於其他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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