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6年 - 106 臺灣銀行 客服人員 綜合科目(含會計學概要、貨幣銀行學概要、票據法概要及銀行法概要)#64868
年份:106年
科目:銀行-綜合科目(含會計學概要、票據法概要、貨幣銀行學概要、銀行法)
41.甲簽發本票予乙作為購買手機的價金,但手機有重大瑕疵,事後乙將該票背書予不知情之供貨商丙,丙向甲提示票
據,此時甲可否依乙交付之物有瑕疵而拒絕付款?
(A)可以,因為丙非善意執票人
(B)不可以,因為丙為善意第三執票人
(C)可以,因為甲有物的抗辯,可對抗善意第三執票人丙
(D)不可以,因為甲沒有任何抗辯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