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凡立法委員在院會或委員會之發言、質詢、提案、表決以及與此直接相關之附隨行為,如院內黨團協商、公聽會之發言等均屬應予保障之事項。
C.釋字第401號解釋:「立法委員在立法院內所為之言論及表決,不受刑事訴追,亦不負民事賠償責任,除因違反其內部所訂自律之規則而受懲戒外,並不負行政責任之意。」
(A)此一特權乃在於避免國家最高立法機關之功能及運作遭到其他國家機關之干擾(O)(B)立法委員言論免責權之範圍,在解釋時應作最大程度之界定(O)(C)立法委員在會期內所為之言論免責權,僅限於不負刑事法律責任(X;亦不負民事賠償責任,原則上也不負行政責任)(D)立法委員在立法院院外所為黨團協商之言論,仍受言論免責權之保障(O;黨團協商言論屬院內,雖在院外發表亦受保障[最大程度之界定])
20 有關立法委員言論免責權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此一特權乃在於避免國..-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