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8.以下有關「遺囑」之說明,何者正確?
(A)無行為能力人,不得為遺囑
(B)限制行為能力人,不管幾歲,都無須經由法定代理人之允許,即得為遺囑
(C)遺囑人在遺囑內,均得自行自由處分遺產,不用管特留分之規定
(D)作成遺囑之方式,只限於自書遺囑一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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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002), B(418), C(283), D(94), E(0) #145955

詳解 (共 10 筆)

#325755


是愛怎麼寫都可以沒錯~但是民法還是有特留分的規定喔!!

第 1187 條 遺囑人於不違反關於特留分規定之範圍內,得以遺囑自由處分遺產。
第 1223 條 繼承人之特留分,依左列各款之規定: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 二、父母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 三、配偶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 四、兄弟姊妹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三分之一。 五、祖父母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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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0668
(A)無行為能力人,不得為遺囑 -> 正確
(B)限制行為 能力人,不管幾歲,都無須經由法定代理人之允許,即得為遺囑 -> 滿16歲且未受監護宣告具遺囑能力
(C)遺囑人在遺囑 內,均得自行自由處分遺產,不用管特留分之規定 -> 特留分為法定,具強制性。
(D)作成遺囑之方式,只限於自書 遺囑一種方式 -> 民法第1189,有五種作成遺囑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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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9702
民法第1186條規定:「無行為能力,不得為遺囑。限制行為能力人,無須經法定代理人之允許,得為遺囑,但未滿十六歲者,不得為遺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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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6455
B:16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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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1106

總之16歲以上的限制行為能力、完全行為能力者可為遺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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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6035
遺囑要16歲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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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0576

A和B選項答案在民法第1186條

C選項答案在民法第1187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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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3401
B怎麼修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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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429


為啥C不可?

遺囑愛怎麼寫都可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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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79194
原本題目:418.以下有關「遺囑」之說明...
(共 268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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