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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行政法(包含行政程序法等)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41A公務員因屬下貪瀆,監督不力,被依公務人員考績法為記一次大過之處分,依司法院解釋,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記大過一次乃屬行政處分
(B)A得依法提起復審
(C)記大過處分不直接影響A之服公職權利
(D)A得依法提起訴願
(E)以上皆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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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非常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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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meo Yu 國二上 (2013/05/30)
直接影響公務員之行為權益之法律效果,為行政處.....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11F
Fangoo_轉換國營跑道 大四上 (2021/03/04)

「訴願」的概念

訴願法第 1 條

人民對於中央或地方機關之行政處分,認為違法或不當,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得依本法提起訴願。 


「復審」的概念

人員保障法第25條第1項

公務人員對於服務機關所為之行政處分,認為違法或顯然不當,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得提起復審。


本題中,

「記一大過」不是行政處分(應屬管理措施)→ 因此 (A)記大過一次乃屬行政處分(不正確)

訴願、復審必須成立在「行政處分」上 → 因此 (D)A得依法提起訴願(不正確)

                                                               (B)A得依法提起復審(不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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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記二大過者,免職。(免職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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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F
Li-Yi Wu 國二上 (2021/03/19)

11樓的~ 這題是民國100年的律師一試試題,題目中有寫到依據司法院解釋選出答案,(C)選項是依據釋字第243號解釋做成的答案選項,依當年民國100年的考題,要選釋字第243號解釋才是正確的,所以當年答案是公布(C)

民國100年以後又出現了新的決議跟大法官解釋,已認為單純記大過也可依法提起救濟,如下:


最高行政法院104年8月份第2次庭長法官聯席會議(二)

法律問題:

公務員經評定年終考績列丙等,該公務員得否提起行政訴訟求為救濟?

決      議:

憲法第18條所保障人民服公職之權利,包括公務人員任職後依法律晉敘陞遷之權,為司法院釋字第611號解釋所揭示。而公務員年終考績考列丙等之法律效果,除最近1年不得辦理陞任外(公務人員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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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F
J-kepgoi 高一下 (2021/09/07)

依釋字785及109保訓會函釋,公務員被記大過屬行政處分,不服處分應依公務人員保障法提起復審

41A公務員因屬下貪瀆,監督不力,被依公務人員考績法為記一次大過之處分,依司法院..-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