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公告】頁面上方功能列及下方資訊全面更換新版,舊用戶可再切回舊版。 前往查看

民事訴訟法與刑事訴訟法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已刪除】42告訴人對不起訴處分聲請再議經駁回後,向該管法院聲請交付審判,當法院為交付審判之裁定時,發生何種法律效果?
(A)視為有罪判決
(B)視為案件已提起公訴
(C)檢察官應重新偵查
(D)原不起訴處分暫停其效力


答案:B
難度: 簡單
最佳解!
Evan (2014/10/18)
刑事訴訟法第258條之3聲請交付審判之裁定,法院應以合議行之。法院認交付審判之聲請不合法或無理由者,應駁回之;認為有理由者,應 為交付審判之裁定,並將正本送達於聲請.....看完整詳解
3F
Yan Gachi 大三下 (2022/06/10)
第 258-3 條
聲請交付審判之裁定,法院應以合議行之。
法院認交付審判之聲請不合法或無理由者,應駁回之;認為有理由者,應為交付審判之裁定,並將正本送達於聲請人、檢察官及被告。
法院為前項裁定前,得為必要之調查。
法院為交付審判之裁定時,視為案件已提起公訴。
被告對於第二項交付審判之裁定,得提起抗告;駁回之裁定,不得抗告。
4F
萬晉宏 大四上 (2023/07/15)
此題刪除是因為「交付審判」已更名為「准許提起自訴」,但答案仍然不影響
5F
qq0909 小一上 (2024/01/04)

此題刪除之原因為 交付審判現已改為「准許提起自訴」。

原刑事訴訟法第258-3條第4項: 法院為交付審判之裁定時,視為案件已提起公訴。
交付審判係檢察官為不起訴處分,告訴人提起再議遭駁回後之救濟途徑。
原規定(視為提起公訴)會使檢察官立場矛盾,因檢察官原本就認為不起訴卻又要他負責該案件之訴訟。

【已刪除】42告訴人對不起訴處分聲請再議經駁回後,向該管法院聲請交付審判,當法院..-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