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 有關保險費之繳納以及其與勞工保險效力間之關係等敘述,請問下列何者錯誤?
(A)投保單位對應繳納之勞工保險之保險費,未依規定限期繳納者,得寬限 15 日
(B)投保單位對應繳納之勞工保險之保險費,在寬限期間仍未向保險人繳納者,自寬限期滿之翌日起至
完納前 1 日止,每逾 1 日加徵其應納費額百分之零點一滯納金;加徵之滯納金額,以至應納費額之
百分之十五為限
(C)保險人就其應繳之保險費及滯納金逾期遲未繳納者,保險人得於訴追之日起,在保險費及滯納金未
繳清前,暫行拒絕給付
(D)被保險人參加保險,年資合計滿 15 年,被裁減資遣而自願繼續參加勞工保險者,逾 2 個月未繳保
險費者,無寬限期,以退保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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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保險條例 第 17 條(A) 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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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目分析 本題考察勞工保險中關於保險費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