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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五等/佐級◆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社政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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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 - 109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五等_社會行政:社政法規大意#94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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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09年 - 109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五等_社會行政:社政法規大意#94789 |
科目:
初等/五等/佐級◆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社政法規)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09年 - 109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五等_社會行政:社政法規大意#94789
年份:
109年
科目:
初等/五等/佐級◆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社政法規)
42 為了兒少的身心健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7條規定,兒童及少年不得出入酒家、特種咖啡茶 室、成人用品零售店、限制級電子遊戲場及其他涉及賭博、色情、暴力等經主管機關認定足以危害其身心 健康之場所。此類場所應距離幼兒園、國民中小學、高中、職校幾百公尺以上,並檢附證明文件,經商業 登記主管機關登記後,始得營業:
(A)100公尺
(B)200公尺
(C)300公尺
(D)500公尺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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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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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 · 2020/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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