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11年 - 111-1 司法官特種考試_三等_司法官及律師、專技高考_律師_各類科: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法、法學英文)#110077
年份:111年
科目:司法-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法、法學英文)
42 A 上市公司為避免股本膨脹,原股東股權被稀釋,擬私募普通公司債,以快速取得資金並降低籌資成
本,關於普通公司債之私募,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A 公司須經公司股東會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 始得為之
(B)普通公司債之私募,其發行總額除經主管機關徵詢目的事業中央主管機關同意者外,不得逾 A 公 司全部資產減去全部負債餘額之 400%
(C) A 公司得於董事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分次辦理
(D) A 公司應於公司債價款繳納完成日起 15 日內,檢附相關書件,報請主管機關備查
詳解 (共 2 筆)
未解鎖
(A) A 公司須經公司股東會已發行股...
未解鎖
(A)證券交易法第 43條之6 第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