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 依「消防法」第二十八條及第二十九條規定,有關義勇消防組織,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內政部消防署得編組義勇消防組織,協助消防、緊急救護工作
(B)義勇消防編組人員接受訓練時,得依實際需要供給膳宿
(C)義勇消防編組人員參加服勤期間,得比照志願役應召集服勤另發給津貼
(D)義勇消防編組人員接受訓練所屬公司應給予補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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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 B(38), C(12), D(4), E(0) #3793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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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25281
消防法
第 28 條
直轄市、縣(市)政府,得編組義勇消防組織,協助消防、緊急救護工作;其編組、訓練、演習、服勤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 29 條
依本法參加義勇消防編組之人員接受訓練、演習、服勤時,直轄市、縣(市)政府得依實際需要供給膳宿、交通工具或改發代金。參加服勤期間,得比照國民兵應召集服勤另發給津貼。
前項人員接受訓練、演習、服勤期間,其所屬機關(構)、學校、團體、公司、廠場應給予公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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