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 乙公司在工地現場拆除高度 6.0 公尺以上 鋼管施工架時,依據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 之規定,應指派施工架組配作業主管於作業 現場辦理事項,下列何者為非?
(A) 確認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之有效狀況。
(B) 監督勞工確實使用個人防護具。
(C) 汰換其他非施工架之不良品。
(D) 決定作業方法,指揮勞工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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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78), B(43), C(1552), D(211), E(0) #2462244

詳解 (共 1 筆)

#5081667
第 41 條
雇主對於懸吊式施工架、懸臂式施工架及高度五公尺以上施工架之組配及拆除(以下簡稱施工架組配)作業,應指派施工架組配作業主管於作業現場辦理下列事項:
一、決定作業方法,指揮勞工作業。
二、實施檢點,檢查材料、工具、器具等,並汰換其不良品。
三、監督勞工確實使用個人防護具。
四、確認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之有效狀況。
五、前二款未確認前,應管制勞工或其他人員不得進入作業。
六、其他為維持作業勞工安全衛生所必要之設備及措施。
前項第二款之汰換不良品規定,對於進行拆除作業之待拆物件不適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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