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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民商与经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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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年 - 2012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经济与民商法(5)#1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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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01年 - 2012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经济与民商法(5)#11104 |
科目:
法律顾问◆民商与经济法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01年 - 2012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经济与民商法(5)#11104
年份:
101年
科目:
法律顾问◆民商与经济法
43.甲去商店买东西,售货员乙误将单价为400元的商品以40元的价款卖于甲,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因为是乙的失误导致的,故甲有权以40元获得该商品
(B)商品真实价款是400元,故甲不能以40元而获得其所有权
(C)甲构成不当得利,应该补足价款或者退还原物
(D)可将乙的行为视为赠与,故甲不构成不当得利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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