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 各機關主辦會計人員,對於不合法之會計程序或會計文書,處理程序為何?
(A)應使之更正;不更正者,應拒絕之,並報告該機關主管長官依法處理
(B)應使之更正;不更正者,應拒絕之,並報告審計機關長官依法處理
(C)應使之更正;不更正者,應拒絕之,並報告上級機關長官依法處理
(D)應使之更正;不更正者,應拒絕之,並報告上級主計機關長官依法處理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81), B(12), C(23), D(10), E(0) #789482
統計: A(181), B(12), C(23), D(10), E(0) #789482
詳解 (共 2 筆)
#1576867
會計法第99條
各機關主辦會計人員,對於不合法之會計程序或會計文書,應使之更正;
不更正者,應拒絕之,並報告該機關主管長官。
前項不合法之行為,由於該機關主管長官之命令者,應以書面聲明異議;
如不接受時,應報告該機關之主管上級機關長官與其主辦會計人員或主計
機關。
不為前二項之異議及報告時,關於不合法行為之責任,主辦會計人員應連
帶負之。
3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