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 國人申請護照繳交的費用,係屬政府下列何種收入?
(A)行政規費
(B)入出境關稅
(C)政府營業稅
(D)特許使用稅
統計: A(7274), B(253), C(78), D(78), E(0) #1728292
詳解 (共 6 筆)
規費
國家對於個別人民在行政上為特定給付時,基於公權力,向受領給付者收取相當報償之金錢給付義務。規費的特徵在於國家的給付與人民相對報償之「對待給付關係」。
規費在學理上可區分為:
行政規費:為個人利益或依個人請求而從事特定行為之公法上對價。
例如:認證文書或核發證書收取之規費;強制執行之費用等;戶籍謄本收費。
使用規費:在公法使用關係內,人民因利用公共設施,以公權力對其課徵之對價。
例如:海關依「海關徵收規費規則」,對扣存於海關倉庫之一般進口貨物收取儲存費;對高速公路用路人收取之「過路費」;博物館入場費等。
特許規費:授予特許權利或行駛特許權利之對價。
例如:核准礦業權或漁業權時徵收之規費;專利或商標審查費等。
@@補充最佳解,戶口名簿核發是第七條的行政規費,而謄本是屬於第八條的使用規費。
| 第 7 條 | 各機關學校為特定對象之權益辦理下列事項,應徵收行政規費。但因公務 需要辦理者,不適用之: 一、審查、審定、檢查、稽查、稽核、查核、勘查、履勘、認證、公證、驗證、審驗、檢驗、查驗、試驗、化驗、校驗、校正、測試、測量、指定、測定、評定、鑑定、檢定、檢疫、丈量、複丈、鑑價、監證、監視、加封、押運、審議、認可、評鑑、特許及許可。 | |
| 第 8 條 | 各機關學校交付特定對象或提供其使用下列項目,應徵收使用規費: 一、公有道路、設施、設備及場所。 二、標誌、資料 (訊) 、謄本、影本、抄件、公報、書刊、書狀、書表、簡章及圖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