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 對於「旅客乘車未遵守鐵路有關安全法令及站、車人員之指導」之罰則是:
(A) 處新臺幣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鍰
(B) 處新臺幣一千五百元以上七千五百元以下罰鍰
(C) 處拘役、或科新臺幣二千元以下罰金
(D) 處拘役、或科新臺幣一千元以下罰金
(E)一律送分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22), B(1542), C(8), D(37), E(1398) #355188

詳解 (共 10 筆)

#483440
 處新臺幣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鍰
 
第57條(旅客、託運人、受貨人、行人、車輛應遵守之安全規則)【相關罰則】§70
  旅客乘車、託運人託運貨物、受貨人領取貨物,應遵守鐵路有關安全法令及站、車人員之指導。 
  行人、車輛不得在鐵路路線、橋樑、隧道內及站區內非供公眾通行之處所通行。 
  行人必須跨越鐵路路線時,應暫停、看、聽,注意兩方確無來車,始得通過。但鐵路電化區間,除天橋、地下道及平交道外,不得跨越。 
  鐵路路線邊坡內及距軌道中心五公尺以內,嚴禁放牧牲畜。
18
4
#1662539
修正日期:

民國 105 年 11 月 09 日

第 57 條 旅客乘車、託運人託運貨物、受貨人領取貨物,應遵守鐵路有關安全法令 及站、車人員之指導。 罰則於第70條 行人、車輛不得在鐵路路線、橋樑、隧道內及站區內非供公眾通行之處所 通行。 行人必須跨越鐵路路線時,應暫停、看、聽,注意兩方確無來車,始得通 過。但鐵路電化區間,除天橋、地下道及平交道外,不得跨越。 鐵路路線邊坡內及距軌道中心五公尺以內,嚴禁放牧牲畜。
第 70 條 行人、汽車駕駛人或牲畜占有人違反第五十七條第二項至第四項或第六十 四條準用第五十七條第二項至第四項規定之一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 萬元以下罰鍰。

14
1
#2195447

給樓上

這題考選部一律給分

依最新法規:鐵路法第70條只罰第57條第二至第四項

目前沒有規定第一項之罰則,原本是有的,後來修法只有第二到第四項,這邊可以查法條沿革

不過我想可能是會被利用關係排除


如果是依當時舊法規 (95.1.13)

 第七十條  (罰則)

    

  旅客、託運人、受貨人及行人、車輛等,違反第五十七條之規定者,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鍰。

13
0
#2195527
原本題目:43 對於「旅客乘車未遵守鐵路...
(共 267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1
2
#3460328
有修法 

(共 6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7
1
#2195526
原本答案為B,修改為E
(共 13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6
1
#2138742
想請問一下 目前鐵路法70條只有罰57條...
(共 77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6
1
#640560
這一題考選部好像全都給分
4
1
#3291508

等等等等....好亂逆!

我總結一下,姑且不談題目性質是否出錯,我想詢問一下,若「旅客乘車未遵守鐵路有關安全法令及站、車人員之指導」,請問是否有罰則?

因鐵路法並未提及57條第1項有罰則之說,想請求高人指點,請問若真的違反此條,罰則為何?謝謝!

 

本人不販售的!如果系統幫我改成販售可以敲我!雖然不常上線QWQ(我也沒資格販售...)

4
0
#1031049
鐵路法(民國 95 年 02 月 03 日修正)
第 70 條旅客、託運人、受貨人及行人、車輛等,違反第五十七條之規定者,處二 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鍰。
現行條文
鐵路法(民國 103 年 06 月 18 日修正)
第 70 條行人、汽車駕駛人或牲畜占有人違反第五十七條第二項至第四項或第六十 四條準用第五十七條第二項至第四項規定之一者,處新臺幣一千五百元以 上七千五百元以下罰鍰。~~~~~(已經修法)~~~~~~~~
3
1

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4146538
未解鎖
亂領貨不罰你: 2022最新詳解看本人...
(共 366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5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