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 甲駕駛汽車超速,經警察機關舉發並處以罰鍰,甲繳納罰鍰後仍不服,擬提起行政救濟,有關救濟程序之 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應以舉發超速的警察機關為被告,提起行政訴訟,請求返還已繳納之罰鍰
(B)甲請求撤銷罰鍰處分前,應先向裁罰機關的上級機關提起訴願
(C)甲起訴請求撤銷罰鍰處分,應在裁決書送達後 30 日內為之
(D)甲訴請撤銷罰鍰處分或請求返還罰鍰,均應準用通常訴訟程序
統計: A(108), B(226), C(500), D(41), E(0) #3966538
詳解 (共 4 筆)
(A) 訴訟以原處分機關(監理機關)為被告,而非舉發的警察機關。(舉發通知單是暫時性行政處分)
這題答案是 C。關鍵在於「交通裁決事件」的特殊救濟程序。
43 題解析
甲因超速遭警察舉發並處罰鍰,繳納後仍不服。
✅ 正確答案:C
甲起訴請求撤銷罰鍰處分,應在裁決書送達後30日內為之。
這是《行政訴訟法》交通裁決事件的特別規定。
交通裁決事件,例如:
-
超速
-
闖紅燈
-
違規停車
-
酒駕相關交通裁罰
-
其他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上的裁決
其救濟程序與一般行政處分不同。
為什麼其他選項錯?
❌ A 錯
甲應以舉發超速的警察機關為被告。
錯在「被告機關」。
交通裁決事件不是以「舉發機關」作為被告,而是以作成裁決的裁決機關為被告。
而且甲若要爭執罰鍰是否合法,主要是提起:
撤銷交通裁決
不是直接以「返還已繳納罰鍰」作為主要救濟方式。
? 要分清:
舉發 ≠ 裁決
警察可能負責:
發現違規 → 舉發
裁決機關則負責:
作成罰鍰裁決
❌ B 錯
應先向裁罰機關的上級機關提起訴願。
這是本題最重要的陷阱之一。
一般行政處分:
行政處分 → 訴願 → 行政訴訟
但是交通裁決事件採取特別程序:
交通裁決 → 直接向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也就是不必先經訴願。
? 記憶:
? 交通裁決,不走訴願,直接行政法院。
✅ C 正確
裁決書送達後30日內起訴。
交通裁決事件的起訴期間是:
裁決書送達後30日內
所以 C 正確。
❌ D 錯
撤銷罰鍰處分或請求返還罰鍰,均應準用通常訴訟程序。
錯在「通常訴訟程序」。
交通裁決事件具有專門的訴訟程序,並非單純適用通常訴訟程序。
⭐ 一張表搞懂
| 一般行政處分 | 交通裁決事件 |
|---|---|
| 行政處分 | 交通裁決 |
| 原則上先訴願 | 免經訴願 |
| 訴願後行政訴訟 | 直接行政法院 |
| 一般行政訴訟程序 | 交通裁決事件特別程序 |
| 通常行政訴訟起訴期間原則30日 | 裁決書送達後30日 |
? 國考口訣
交通裁決三個「不」:不找舉發機關、不經訴願、不走通常程序。
因此本題:
A ❌ B ❌ C ✅ D ❌
? 答案: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