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 下列何者不屬刑法第 21 條第 1 項規定依法令之行為?
(A)司法警察逮捕通緝犯
(B)路人甲逮捕現行犯
(C)父母管教滿 20 歲之子女
(D)檢察官執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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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5), B(230), C(4576), D(680), E(0) #2592992
統計: A(55), B(230), C(4576), D(680), E(0) #2592992
詳解 (共 10 筆)
#4863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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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11855
題目是問依法行政,無關父母對子女的管教。因為父母對子女的管教,不是依法行政。而是自然的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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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62735
(D)執行死刑的不是法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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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08355
請問子女成年父母便不能管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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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67673
刑法第 21 條
依法令之行為,不罰。 依所屬上級公務員命令之職務上行為,不罰。但明知命令違法者,不在此限。
刑事訴訟法
第 88 條
(B)現行犯,不問何人得逕行逮捕之。 犯罪在實施中或實施後即時發覺者,為現行犯。 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以現行犯論: 一、被追呼為犯罪人者。 二、因持有兇器、贓物或其他物件、或於身體、衣服等處露有犯罪痕跡,
顯可疑為犯罪人者。
(A)司法警察逮捕通緝犯-刑法21條依法令之行為,不罰。
(C)父母管教滿 20 歲之子女-至民國112年成年降為18歲,處罰未成年在必要範圍不罰
民法第 1085 條
父母得於必要範圍內懲戒其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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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D)檢察官執行死刑-依法行為
全國法規資料庫
民法第 1085 條
父母得於必要範圍內懲戒其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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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D)檢察官執行死刑-依法行為
全國法規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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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04875
(A) 司法警察逮捕通緝犯
(B) 路人甲逮捕現行犯
【刑事訴訟法第 88 條】1 現行犯,不問何人得逕行逮捕之。
2 犯罪在實施中或實施後即時發覺者,為現行犯。
3 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以現行犯論:
一、被追呼為犯罪人者。
二、因持有兇器、贓物或其他物件,或於身體、衣服等處露有犯罪痕跡,顯可疑為犯罪人者。
3 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以現行犯論:
一、被追呼為犯罪人者。
二、因持有兇器、贓物或其他物件,或於身體、衣服等處露有犯罪痕跡,顯可疑為犯罪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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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父母管教滿 20 歲之子女
管教懲戒權是權利,不是依法令必要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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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第 1084 條】
2 父母對於未成年之子女,有保護及教養之權利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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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第 1085 條】
父母得於必要範圍內懲戒其子女。
父母得於必要範圍內懲戒其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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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第1085 條規定:父母得於必要範圍內懲戒其子女。而父母對未成年子女之懲戒權乃源於前開保護教養之權利及義務,所謂懲戒當然係指對未成年子女施以精神或身體上之痛苦,以匡其非行,促其改過遷善而言,懲戒必須在必要範圍內為之,而何謂必要之程度,應按未成年子女之家庭環境、性別、年齡、健康及性格、子女之過失輕重,及社會上之一般客觀通念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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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檢察官執行死刑
【執行死刑規則第 3 條】
1 法務部令准死刑案件之執行後,應即函送最高檢察署轉送相關之高等檢察署或其檢察分署指派執行檢察官於三日內依法執行死刑。但執行檢察官發現案情確有合於再審或非常上訴之理由者,得於三日內電請法務部再加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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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死刑規則第 7 條】
1 行刑人,由高等檢察署或其檢察分署之法警擔任。
1 行刑人,由高等檢察署或其檢察分署之法警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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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死刑是由檢察官、法警、法醫、書記官等組成團隊,其中執行槍決的「法警」確實是執行者,但整個過程由檢察官主導,並在法務部簽署執行命令後才能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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