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依「消防法」規定,無故撥火警電話者,處多少罰鍰?
(A)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
(B)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
(C)新臺幣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
(D)新臺幣三千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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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610), B(168), C(3), D(77), E(0) #1450843

詳解 (共 3 筆)

#2599075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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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4133
第 36 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一、違反第十八條第二項規定,無故撥打主管機關報案電話,或謊報火警、災害、人命救助、緊急救護情事。
二、不聽從主管機關依第十九條第一項、第二十條或第二十三條規定所為之處置。
三、拒絕主管機關依第三十一條規定所為調度、運用。
四、妨礙第三十四條第一項規定設備之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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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83082

只要是輕微的事情,都是3000有關

謊報、妨礙->3000~15000

易致火災->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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