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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 - 台灣金融研訓院第 35 屆初階外匯人員專業能力測驗試題-進出口外匯#9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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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09年 - 台灣金融研訓院第 35 屆初階外匯人員專業能力測驗試題-進出口外匯#91158 |
科目:
進出口外匯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09年 - 台灣金融研訓院第 35 屆初階外匯人員專業能力測驗試題-進出口外匯#91158
年份:
109年
科目:
進出口外匯
43.依據 UCP600 之規定,有關信用狀修改,下列敘述何者係屬錯誤?
(A)受益人對同一修改通知書內諸修改事項,得為選擇部分接受
(B)通知修改書之銀行對任何接受或拒絕之知會,應告知所由收受修改書之銀行
(C)修改書中規定除非受益人於特定時間內拒絕,否則修改書即生效意旨者,應不予理會
(D)如信用狀經轉讓予一個以上之第二受益人,其中任何第二受益人拒絕修改書,無礙於任何其他第二受益人對該修改書之接受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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