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4年 - 104-2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_職階人員甄試_專業職(二)/郵遞業務、運輸業務:郵政法規大意(含郵政法、郵件處理規則及郵務營業規章第 6 章)#28133
年份:104年
科目:(舊)郵政法規大意 (含郵政法、郵件處理規則及郵務營業規章第6章)
43.依郵政法規定,民營商號可否以 POST 為名稱,經營民宿業務?
(A)可以,因業務種類不同
(B)須經交通部核准才可以
(C)須經智慧財產局核准才可以
(D)經中華郵政公司同意者才可以
私人筆記 (共 1 筆)
未解鎖
郵政法 第7條 除中華郵政公司或經其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