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告】5/13(一)起,第三階段頁面上方功能列以及下方資訊全面更換新版。 前往查看

初等/五等/佐級◆法學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43.對於簡易判決不服者,得向下列何法院提起第二審上訴?
(A)高等法院簡易庭
(B)高等法院普通庭
(C)地方法院合議庭
(D)地方法院簡易庭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簡單
最佳解!
已上榜 大家加油 大一上 (2015/07/02)
類別第一審第二審第三審一般民事、刑事案件地方法院高等法院.....看完整詳解
10F
Jo Jo 高三下 (2015/11/01)
最佳解已經是舊法規了
11F
jacks.shih已考上 高二下 (2016/05/24)
最佳解的法規不是舊的,端看這題是依民訴還是刑訴解題,雖然答案一樣,但兩法條文略有差別,刑訴請參考449-1與455-1條
12F
加油 大一上 (2016/12/13)

民訴

第 436-1 條

對於簡易程序之第一審裁判,得上訴或抗告於管轄之地方法院,其審判以合議行之。

當事人於前項上訴程序,為訴之變更、追加或提起反訴,致應適用通常訴訟程序者,不得為之。

第一項之上訴及抗告程序,準用第四百三十四條第一項、第四百三十四條之一及第三編第一章、第四編之規定。

對於依第四百二十七條第五項規定改用通常訴訟程序所為之裁判,得上訴或抗告於管轄之高等法院。

 

第 436-2 條

對於簡易訴訟程序之第二審裁判,其上訴利益逾第四百六十六條所定之額數者,當事人僅得以其適用法規顯有錯誤為理由,逕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或抗告。

前項上訴及抗告,除別有規定外,仍適用第三編第二章第三審程序、第四編抗告程序...


查看完整內容

43.對於簡易判決不服者,得向下列何法院提起第二審上訴?(A)高等法院簡易庭(B..-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