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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三等◆法學知識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43.經立法委員現有總額至少多少比例以上可聲請大法官解釋憲法?
(A)二分之一
(B)三分之一
(C)四分之一
(D)五分之一


答案:C
難度: 困難
最佳解!
林志遠 高二上 (2011/05/12)
四分之一.....看完整詳解
4F
Sarah 高三下 (2015/04/30)
解釋憲法:憲法175條-憲法之解釋,由司法院為之;

解釋程序:
1.由立委現有總額1/3以上、政府機關、人民、法人、政黨、法官之聲請。
2.聲請方式以書面為之。
3.由大法官審查。
4.決議須以現有大法官總額2/3出席出席人數2/3同意方得通過。

『立法院僅為提出聲請,未參與審查及決議。』

聲請解釋機關有上級機關者,其聲請應經由上級機關層轉( 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9
5F
TOM 幼兒園下 (2017/11/14)

更正一下,4F所提告憲法175條,查證應該是憲法173條或78條司法院解釋憲法,並有統一解釋法律與命令

6F
Laura Zou 國一下 (2021/07/21)

《憲法訴訟法》

生效狀態: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最後生效日期:民國 111 年 01 月 04 日

第 49 條

立法委員現有總額四分之一以上,就其行使職權,認法律位階法規範牴觸

憲法者,得聲請憲法法庭為宣告違憲之判決。

43.經立法委員現有總額至少多少比例以上可聲請大法官解釋憲法?(A)二分之一(B..-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