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 新竹市甲女為貼補家用,到竹科園區某工廠當作業員,卻和男同事乙發展超友誼關係,
除經常過夜還互傳鹹溼露骨簡訊,而其丈夫丙發現後深受打擊,需要靠藥物入眠,因此
向乙提告求償 100 萬精神慰撫金。下列關於民事權利的敘述何者正確?
(A)甲與乙皆侵害丙的配偶權
(B)丙夫可以據此請求法官對甲、乙男依通姦罪酌以量刑
(C)該夫妻關係已名存實亡,甲可請求裁判離婚
(D)丙可以向乙請求親權與繼承權被侵害的損害賠償
詳解 (共 2 筆)
未解鎖
§1052I 夫妻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
未解鎖
刑法第239條通姦罪:「有配偶而與人通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