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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甄◆教育專業科目-國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38. 國民教育法施行細則規定,國民中小學之設置以不超過幾班為原則?
(A)36 班
(B)48 班
(C)72 班
(D)96 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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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簡單
最佳解!
Jack Liao 國三下 (2014/05/07)
雖然是以不超過四十八班為原則,但事實上還是一堆.....看完整詳解
5F
Evon 國二下 (2015/04/06)

國民教育法施行細則(103 年 03 月 28 日修正)

第2條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之設置,除依本法第三條及第四條規定外,應依下列各款辦理:

一、以便利學生就讀為原則。

二、以分別設置為原則。

三、以不超過四十八班為原則。學校規模過大者,直轄市、縣 () 政府應增設學校,重劃學區。

四、交通不便、偏遠地區或情況特殊之地區,直轄市、縣 () 政府視實際需要與學習成效,選擇採取下列措施:

 () 設置分校或分班。

 () 依強迫入學條例第十四條規定提供膳宿設備。

 () 提供上下學所需之交通工具或補助其交通費。

 () 其他有利學生就讀及學習之措施。    



6F
一天一蘋果 高二下 (2019/06/25)

分享一位摩友的記法~

以前有忠、孝、仁、愛、信、義、和、平→總共8個班級

學校有6個年級,所以8*6=48~

7F
L 大四下 (2019/06/28)

哥小學12班

全校72班

三、以不超過四十八班為原則

學校帶頭違反

38. 國民教育法施行細則規定,國民中小學之設置以不超過幾班為原則? (A)3..-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