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 依我國現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的相關法規,下列何者正確?
(A)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之應考者可申請考試調整
(B)教師證書由應考者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之各大學核定發給
(C)及格者的應試科目總成績平均滿 50 分且沒有一科成績為零分
(D)修畢師資培育之大學規定之師資職前教育課程且實習通過者,始可報名參加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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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41), B(42), C(31), D(150), E(0) #2128984

詳解 (共 4 筆)

#3719719
✡️教育實習已併入師資檢定。教育職前課程目前為普通課程、專門課程、教育專業課程。


補充:
108/12/11師資培育法部分條文修改及新增
影響不大,有興趣自己去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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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26159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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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71281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辦法
修正日期:民國 109 年 03 月 25 日

(A) 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之應考者可申請考試調整→○
第 10 條
辦理教師資格考試時,得視身心障礙及特殊需求報考人實際需要,在考場設施、考卷呈現、作答時間及作答方式等方面調整因應之。

(C) 及格者的應試科目總成績平均滿 50 分且沒有一科成績為零分
第 9 條
本考試各類科各應試科目以一百分為滿分;其符合下列各款規定者為通過:
一、應試科目總成績平均滿六十分
二、應試科目不得有二科成績均未滿五十分
三、應試科目不得有一科成績為零分
缺考之科目,以零分計算。
考試結果經中央主管機關所設教師資格考試審議會審查通過者,始得向師資培育之大學申請修習教育實習。

師資培育法
修正日期:民國 108 年 12 月 11 日

(B) 教師證書由應考者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之各大學核定發給
第 11 條
符合下列各款資格者,由師資培育之大學造具名冊,送中央主管機關發給教師證書:
一、取得學士以上學位。
二、取得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或證明。
三、通過教師資格考試。
四、修習教育實習成績及格。
前項教師證書之格式、申請程序、審查、核發、換發、收費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D) 修畢師資培育之大學規定之師資職前教育課程且實習通過者,始可報名參加考試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教師資格考試→教育實習
第 10 條 第一項
教師資格檢定,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教師資格考試:依其類科取得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或證明者,始得參加。
二、教育實習:通過教師資格考試者,始得向師資培育之大學申請修習包括教學實習、導師(級務)實習、行政實習、研習活動之半年全時教育實習。

複選題
19.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稚)園教師資格檢定辦法之規定,以下有關考試之敘述,何者正確?
(A) 資格檢定以筆試與口試行之
(B) 本考試每年以辦理 2 次為原則
(C) 完成教育實習之前可報名參加本考試
(D) 依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所載之類科別,報名參加考試
初等/五等/佐級◆教育法規大意-101年 - 101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五等_教育行政:教育法規大意#9216


答案:C,D
難度: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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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26400

《師資培育法》第10條

教師資格檢定,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教師資格考試:依其類科取得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或證明者,始得參加。
二、教育實習:通過教師資格考試者,始得向師資培育之大學申請修習包括教學實習、導師(級務)實習、行政實習、研習活動之半年全時教育實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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