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 依我國行政訴訟法規定,提起再審之訴期間為多久? (A)20日(B)30日..-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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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F 123 大一下 (2019/03/24)
To樓上的樓上: sorry按到負評,並感謝您的問題,讓我對法條加深印象!! 以下依行政訴訟法回覆之(重點差異處已分別用不同顏色標註),如有不足處,敬請見諒! 最佳解: 抗告期間10天 上訴20天 再審 重新審理30天 抗告: § 264→對於裁定得為抗告 (不服裁定時得提起) ; §268→提起抗告,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之不變期間內為之。 上訴 : 我國行政訴訟採三級二審,依 §235、§237之9、§238之規定意旨,對第一審法院之判決不服得上訴 ; §241→提起上訴,應於判決送達後20日之不變期間內為之。 再審 : 當事人針對已確定之判決,請求予以再次審理之程序 。§273(再審之事由); §276I→再審之訴應於30日之不變期間內提起。 重新審理: §284I:因撤銷或變更原處分或決定之判決,...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