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 公司得依章程規定置經理人,而關於經理人之敘述,下列何項錯誤?
(A)經理人的委任在無限公司下,須有全體無限責任股東過半數同意
(B)使用票據經拒絕往來尚未期滿者,不得充任經理人
(C)任何情況下,經理人皆不得兼任其他營利事業之經理人,並不得自營或為他人經營同類之業務
(D)經理人不得變更董事或執行業務股東之決定,或股東會或董事會之決議,或逾越其規定之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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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60), B(181), C(996), D(94), E(0) #1898895

詳解 (共 3 筆)

#3600534
第32條
經理人不得兼任其他營利事業之經理人,並不得自營或為他人經營同類之業務。但經依第二十九條第一項規定之方式同意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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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88136
公司法第32條:經理人不得兼任其他營利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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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70767
原則上不行,但經股東會決議成功就可以。
第 32 條
經理人不得兼任其他營利事業之經理人,並不得自營或為他人經營同類之
業務。但經依第二十九條第一項規定之方式同意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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