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 颱風過後,甲向 A 縣政府申請農業天然災害之現金救助,經 A 縣政府認定資格不符而駁回其申請。此時
甲應提起何種類型之行政訴訟?
(A)一般給付訴訟
(B)課予義務訴訟
(C)國家賠償訴訟
(D)確認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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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92), B(2377), C(15), D(231), E(0) #1456323
統計: A(592), B(2377), C(15), D(231), E(0) #1456323
詳解 (共 6 筆)
#1601064
把受益處分變來所以打課予義務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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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57023
回樓上4F,請求做成行政處分->提起「課予義務訴願」及「課予義務(拒絕申請)訴訟」,非「一般給付」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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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18706
第8條(給付訴訟之要件)
人民與中央或地方機關間,因公法上原因發生財產上之給付或請求作成行政處分以外之其他非財產上之給付,得提起給付訴訟。因公法上契約發生之給付,亦同。
前項給付訴訟之裁判,以行政處分應否撤銷為據者,應於依第四條第一項或第三項提起撤銷訴訟時,併為請求。原告未為請求者,審判長應告以得為請求。
颱風過後,甲向 A 縣政府申請農業天然災害之現金救助,經 A 縣政府認定資格不符而駁回其申請。此時 甲應提起何種類型之行政訴訟?
仔細想想,這個應該是請求做成行政處分(現金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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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97416
確認最後用 要錢 非撤銷就是課予義務了 一般給付 是要錢之外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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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73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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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課予義務訴訟(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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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依據:依《行政訴訟法》第 5 條第 2 項規定:「人民因訴請行政機關作成行政處分遭駁回,認為其權利或法律上利益受違法損害者,經依訴願程序後,得向行政法院提起請求該機關應為行政處分或應為特定內容之行政處分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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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念說明:甲向 A 縣政府申請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這是在請求行政機關作成一個「核發救助金」的行政處分。結果遭到縣政府「駁回」,此時甲不服,必須透過訴願與課予義務訴訟,請求法院判命 A 縣政府應作成核發救助金的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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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錯誤:一般給付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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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給付訴訟(《行政訴訟法》第 8 條)適用於非因行政處分所生之公法上財產給付或請求作成非行政處分之其他財產上給付(例如直接向機關請求給付補助金,且該補助金不需透過行政處分核准)。但本題中,甲是先向機關「申請」並遭到「駁回處分」,必須先透過撤銷/課予義務訴訟排除該駁回處分,因此不能直接提起一般給付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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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錯誤:國家賠償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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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賠償是針對行政機關因故意或過失之不法行為(或怠於執行職務)致人民權利受損害時,向普通法院請求金錢賠償。本題甲是申請救助被拒,並非請求國家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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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錯誤:確認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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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認訴訟(《行政訴訟法》第 6 條)具有「補充性」,只有在無法提起撤銷訴訟、課予義務訴訟或一般給付訴訟時才能提起。本題甲有明確的行政處分被駁回,可以直接提起課予義務訴訟,不須提起確認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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