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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教行政與法規題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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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下列有關幼兒園班級人數與人員配置之規定,何者不符合規定?
(A)台北市中心之幼兒園,招收二歲以上未滿三歲幼兒,每班以十六人為限,且不得 與其他年齡幼兒混齡。
(B)桃園市中心之幼兒園招收三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每班以三十人為限。
(C)離島某國小附設幼兒園,因區域內二歲以上未滿三歲幼兒之人數稀少,無法單獨 成班者,得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同意後,以二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幼 兒進行混齡編班,每班以十六人為限。
(D)招收三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之班級,每班招收幼兒十五人以下者,應置教 保服務人員一人,十六人以上者,應置教保服務人員二人。
幼教行政與法規
-
105 年 - 桃園市105學年度第1學期公立幼兒園職員聯合甄選-幼教行政與法規#52887
答案:
C
難度:
簡單
0.755
討論
私人筆記( 0 )
最佳解!
Yabie
高一下 (2016/07/21)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八條幼兒園二歲以上未...
(內容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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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黃邦妮
高二下 (2018/04/30)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 18 條
...
(內容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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