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下列有關移動梯之敘述,何者有誤?
(A)材質不得有明顯損傷
(B)移動梯之梯頂須高於頂面60公分以上
(C)角度須大於75度
(D)梯腳須有防止轉動之必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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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9), B(135), C(641), D(21), E(0) #1735102
統計: A(39), B(135), C(641), D(21), E(0) #1735102
詳解 (共 3 筆)
#4452345
五、對於設置之合梯應依下列規定實施檢查:
(一)合梯應具有堅固之構造,其材質不得有顯著之損傷、腐蝕等。
(二)合梯梯腳與地面之角度應在75度以內,且兩梯腳間有金屬等硬質繫材 扣牢,腳部有防滑絕緣腳座套,並應有安全之防滑梯面(詳如附圖例7 、參考照片3、4)。
(三)不得使勞工以合梯當作二工作面之上下設備使用,並應禁止勞工站立 於頂板作業。
(四)移動合梯時人員應下至地面,嚴禁利用合梯兩梯腳開合方式從事橫向 移動(詳如附圖例8)。
說明
1.合梯兩梯腳間應採用金屬等硬質繫材扣牢,張開時繫材應達伸直之水平程 度,並維持合梯梯腳與地面之角度在75度以內。常發現合梯使用鐵鍊、電 線、塑膠繩、布繩等不合規定之繫材,造成作業人員因任意使合梯之兩梯 腳合併,橫向移動而傾倒翻覆致發生墜落災害。
2.所稱安全之防滑梯面,係指踏板之梯面寬度應在5公分以上並具止滑效果。
3.為讓作業勞工能跨坐於頂板上安全作業,頂板寬度應在12公分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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