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依信託業法規定,信託業應由具有專門學識或經驗之人員經營與管理,有關該等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信託業之董事應有一定比例具備
(B)信託業之監察人應有一定比例具備
(C)信託業之督導、管理及業務人員均應具備
(D)由信託業定期舉辦專門學識及經驗之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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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649), B(703), C(822), D(3443), E(0) #2086836
統計: A(649), B(703), C(822), D(3443), E(0) #2086836
詳解 (共 4 筆)
#4282047
信託業法
第 24 條
信託業之經營與管理,應由具有專門學識或經驗之人員為之。
對信託財產具有運用決定權者,不得兼任其他業務之經營。
信託業之董事、監察人應有一定比例以上具備經營與管理信託業之專門學
識或經驗。
第一項及第三項之專門學識或經驗,及第三項之比例,由主管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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