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9年 - 109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及所屬工程總隊新進職員(工)甄試_土木類、機電類_技術士_共同科目:自來水法(含施行細則)及臺北自來水事業處營業章程#84490
年份:109年
科目:北水◆自來水法(含施行細則)及臺北自來水事業處營業章程
44.依本處營業章程規定,用戶私自變更用水用途,如其費率高於原來者,本處除通知其補辦手續外,
並得視情節追收水費差額,但最高以幾個月為限?
(A)三個月
(B)五個月
(C)六個月
(D)九個月
詳解 (共 1 筆)
未解鎖
自來水事業處營業章程第三十五條用戶未經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