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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年 - 93 海岸巡防特種考試_三等_各科別:中華民國憲法#3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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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93年 - 93 海岸巡防特種考試_三等_各科別:中華民國憲法#3104 |
科目:
公職◆憲法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93年 - 93 海岸巡防特種考試_三等_各科別:中華民國憲法#3104
年份:
93年
科目:
公職◆憲法
44.有關警察臨檢與人身自由之關係,司法院大法官認為下列何者為是?
(A)警察勤務條例係組織法的規定,不得作為警察臨檢之依據
(B)警察臨檢對人實施,以有相當理由足認其行為已構成或即將發生危害者為限
(C)臨檢手段如何實施,完全由警察裁量為之
(D)警察人員得不顧時間、地點及對像任意臨檢、盤查,以確保治安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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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syuan
2021/08/16
私人筆記#3480550
未解鎖
警察勤務條例規定警察機關執行勤務之編組及...
(共 705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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