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縣(市)政府設立之幼稚園,其教師由誰遴聘派任?
(A)園長
(B)校長
(C)教評會
(D) 縣(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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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67), B(180), C(428), D(2655), E(0) #203386
統計: A(167), B(180), C(428), D(2655), E(0) #203386
詳解 (共 2 筆)
#184483
公立國小付幼教師 由主管教育機關遴選合格人員派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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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1434
依現行法令答案應改為(B)
幼照法第25條
公立幼兒園編制內有給職專任之教師,其考核、聘任、解聘、停聘或不續
聘、遷調、介聘、待遇、退休、撫卹、保險、福利及救濟事項,準用公立
國民小學教師之規定。
教育人員任用條例 第26條
第二十六條 各級學校教師之聘任,應本公平、公正、公開之原則辦理,其程序如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除依法令分發者外,由校長就經公開甄選之合格人員中,提請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聘任。 專科學校教師經科務會議,由科主任提經教師評審委員會評審通過後,報請校長聘任。 大學、獨立學院各學系、研究所教師,學校應於傳播媒體或學術刊物刊載徵聘資訊後,由系主任或所長就應徵人員提經系(所)、院、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評審通過後,報請校長聘任。 前項教師評審委員會之設置辦法,除專科以上學校由學校組織規程規定外,其辦法由教育部定之
...................所以是教評會審查 校長聘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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