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 個人資料保護法第6條第1項規定,原則上不得蒐集、處理或利用特種資料,例外在符合列舉情形時,可以蒐集、處理或利用,下列情形何者不得蒐集、處理或利用特種資料?
(A)公立醫院醫師認為某醫師執行醫療行為涉及醫療疏失,將該醫師看診之病人之病歷資料公開於網路
(B)國民健康署為執行心血管疾病研究,由醫院取得當事人書面同意並明確告知當事人 個人資料保護法第8條第1項各款事項,量測血壓數值並上傳至中央資料庫平台
(C)交通部公路總局為辦理優良職業駕駛選拔作業,查調申請人之素行資料,事後並有適當安全維護措施
(D)當事人於公開之網路公開自己之犯罪前科資料
詳解 (共 2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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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題目解析 根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6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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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題目解析 根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6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