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8.十九歲的家銘犯下殺人罪目前在逃亡,逃亡期間小她三歲的女朋友麗美多次幫助他躲過警察的追捕。請問:如果他們兩個被捕後,將會受到什麼制裁?
(A)佳銘減輕刑責,麗美不用罰
(B)佳銘要負完全的刑事責任,麗美可以減輕刑責
(C)佳銘要負完全的刑責,麗美不用罰
(D)兩個人都可以減輕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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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6), B(4865), C(352), D(152), E(0) #268166

詳解 (共 9 筆)

#1328893
依題意,麗美才16歲,符合刑法第18條中的「限制責任能力人」,所以刑責得減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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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34319

配偶、五親等內之血親或三親等內之姻親犯此等之罪,減輕或免除其刑。

 

謝謝樓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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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1009
為啥麗美沒構成欠缺期待可能性??
不明白何以有欠缺??
 
如果您指的是親屬間包庇的部分,女朋友不是親屬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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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0491
〔 藏匿人犯罪〕為侵害國家法益罪之一種;...
(共 571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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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51729

這是數學題目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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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15757

刑法 第164條

藏匿犯人或依法逮捕、拘禁之脫逃人或使之隱避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意圖犯前項之罪而頂替者,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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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1897
麗美為何可減輕?法條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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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9636
為啥麗美沒構成欠缺期待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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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1523
原來如此 謝謝4F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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