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法第7條
現職人員於考試舉行前最近三年年終考績或年終考成成績一年列甲等,二年列乙等以上者,
其考績或考成之平均成績高於考試成績時,併入升官等考試之總成績計算,比例為30%,考試成績為70%。
45 現職人員參加升官等考試,其考績成績在下列何種情況下才可以併入升官等考試之總..-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