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 關於我國法律的適用,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所謂「六法全書」的六法,乃仿自法國拿破崙法典,包含:民法、民事訴訟法、商事法、刑法、刑事訴訟 法、憲法
(B)當法官適用的法律有違憲的可能性時,可以直接依據職權審查而宣告違憲,不予適用
(C)民法與商事法,二者規定屬於同一套民商法體系,因此無特別法與普通法之優先適用問題
(D)從新、從優原則,於民事法爭議亦有適用
統計: A(6723), B(444), C(354), D(3680), E(0) #603949
詳解 (共 10 筆)
民法、民事訴訟法、商事法、刑法、刑事訴訟 法、憲法 ---這是早期的六法
民法、民事訴訟法、行政法、刑法、刑事訴訟 法、憲法 ---這是現在的六法
下列關於我國法院適用法律之敘述,何者是錯誤的? 判定是否違憲不是法院的權力,是司法院大法官的事。
(A)法院之適用法律,係屬其義務
(B)法院對於法律內容是否違憲有司法審查權
(C)如法律不具形式要件,則法院得拒絕適用
(D)民事法院不得以無法律為由而拒絕審判
C按「審查法律是否牴觸憲法」的原因可分別為(一)形式違憲(二)實質違憲。
1.形式違憲 :指法律不依憲法所定程序制定,法律之制定須經三種程序:
(一)立法院通過(二)總統公佈(三)行政院院長副署
2.實質違憲: 是指法律內容與憲法內容之規定相牴觸
>>小法官有形式違憲審查權
法院對於法律應以其為審判之依據,不得認定法律為違憲而逕行拒絕適用。對於法律內容是否違憲,沒有司法審查權。但是,法官於審理案件時,對於應適用之法律,依其合理之確信,認為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者,自應許其先行「聲請解釋」憲法,以求解決。
依據司法院大法官 釋字371號(民國 84年1月20日)
爭點:法官有無聲請釋憲權?
解釋文:憲法為國家最高規範,法律牴觸憲法者無效,法律與憲法有無牴觸發生疑義而須予以解釋時,由司法院大法官掌理,此觀憲法第一百七十一條、第一百七十三條、第七十八條及第七十九條第二項規定甚明。又法官依據法律獨立審判,憲法第八十條定有明文,故依法公布施行之法律,法官應以其為審判之依據,不得認定法律為違憲而逕行拒絕適用。惟憲法之效力既高於法律,法官有優先遵守之義務,法官於審理案件時,對於應適用之法律,依其合理之確信,認為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者,自應許其先行聲請解釋憲法,以求解決。是遇有前述情形,各級法 院得以之為先決問題裁定停止訴訟程序,並提出客觀上形成確信法律為違憲之具體理由,聲請本院大法官解釋。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五條第二項、第三項之規 定,與上開意旨不符部分,應停止適用。
(A)的選項當時無人去請釋疑嗎?
若單純的拿破崙法典,那只有五法(沒有憲法);
若為現有之六法,則沒有商法(已與民法合併)而多了憲法和行政法;
(A)的選項明顯描述不完整不是嗎?
B.最高法院或行政法院就其受理之案件,對所適用之法律或命令,確信有牴觸憲法之疑義時,得以裁定停止訴訟程序,聲請大法官解釋。>>各級法院法官均得向大法官聲請釋憲。
法規範的適用原則
1.強行法與任意法的適用原則:
法律概有強行法與任意法的區別,強行法事涉公益,不顧私人意思而必須強行適用,憲法、刑法、行政法、訴訟法多為強行法但刑法殺。例如甲殺害乙未遂,乙雖然願意原諒甲,人未遂罪仍應強行適用。至於刑法「告訴乃論」罪刑,如傷害、譭謗、公然侮辱等,則屬任意法,是為強行法的例外。任意法事涉私益,僅在私人間無特別約定時才適用,亦即法律雖有規定,但可以允許當事雙方另為約定,只要雙方無異議,雖然違反該任意法,其行為仍然有效。民法多為任意法,但也有例外。例如民法第982條:「結婚應以書面為之,有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應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關為結婚之登記」,就是屬於強行法。
2.實體法與程序法的適用原則:
法律另有實體法與程序法之區別。實體法規定權利義務實體關係。如民法、刑法。程序法規定運用及實施權利義務的方式和程序,如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實體從舊,程序從新」原則,新法規生效前發生之行為,有關實體上之事項,原則上不適用新法規,而適用行為時有效之法規,稱為「實體從舊」或不溯既往原則。至於程序上之事項,則適用新法規,稱為「程序從新」原則。
3.特別法與普通法的適用原則:
所謂普通法,是指適用於全國一般地域、一般人民及一般事項的法律,如:刑法、民法。至於特別法,則是指僅適用於特定地域、特定人民或特定事項的法律,如:陸海空軍刑法、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對於同一犯罪行為之處罰,應優先適用特別法,當特別法無規定時,始適用普通法,這稱為「特別法優於普通法」原則
取自https://m.xuite.net/blog/pan0938/blog/27264146
8F Lookingbruce
你就釋懷吧!官方答案就是這個,應付考試你選A就會「對」,不選就「錯」。那你選不選?
單選題有時四個答案中兩個似乎都有瑕疵但卻硬要選「錯」的,兩者擇其一。那就只能選錯的「最誇張最離譜」的!
有時要選對的,但答案都有瑕疵,當然要選最正確的!
況且BCD答案根本就錯誤!
A若有點瑕疵,也無傷它正解的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