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 機關得許可受刑人使用電話或其他通訊方式接見之情形,除機關基於人道考量,或認有助於機關管理
之必要外,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收容人之家屬或最近親屬喪亡或有生命危險
(B)收容人之家屬或最近親屬最近 2 個月,均未與其接見及通信
(C)收容人之配偶或直系血親另收容於矯正機關
(D)收容人請求與所屬國或地區之外交、領事人員或可代表其國家或地區之人員接見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54), B(1724), C(329), D(252), E(0) #2988219
統計: A(54), B(1724), C(329), D(252), E(0) #2988219
詳解 (共 5 筆)
#6346450
根據監獄行刑法及其施行細則,以及相關解釋,以下針對各選項進行分析:
- (A) 收容人之家屬或最近親屬喪亡或有生命危險:
- 此敘述正確。此為基於人道考量之情形。
- (B) 收容人之家屬或最近親屬最近 2 個月,均未與其接見及通信:
- 此敘述錯誤。正確的規定是「最近3個月」。
- (C) 收容人之配偶或直系血親另收容於矯正機關:
- 此敘述正確。
- (D) 收容人請求與所屬國或地區之外交、領事人員或可代表其國家或地區之人員接見:
- 此敘述正確。
因此,錯誤的選項是**(B)**。
以下提供相關法規內容供您參考:
- 監獄及看守所辦理使用通訊設備接見辦法第三條:
- 收容人提出下列請求之一,且經機關認有必要時,得許可其使用通訊設備接見:
- 一、家屬或最近親屬喪亡或有生命危險。
- 二、家屬或最近親屬最近三個月,均未與其接見及通信。
- 三、配偶或直系血親另收容於矯正機關。
- 四、請求與所屬國或地區之外交、領事人員或可代表其國家或地區之人員接見。
- 五、機關基於人道考量,或認有助於機關管理之必要。
- 收容人提出下列請求之一,且經機關認有必要時,得許可其使用通訊設備接見:
5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