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甲申請建築執照,因建管機關及相關機關公文往返費時,遲未作成是否許可之處分。..-阿摩線上測驗
3F hiremeplz1688 大三上 (2015/11/10)
最高行政法院101年度2月份庭長法官聯席會議之決議: 訴願決定作成前,應作為之處分機關已作成之行政處分「非全部有利」於訴願人時,無須要求訴願人對於該處分重為訴願,訴願機關應續行訴願程序,對嗣後所為之行政處分(遲到處分)併為實體審查,如逕依82條2項規定駁回,並非適法,是屬的論。 |
4F snoopy75smb 研二下 (2019/03/08)
(A)訴願駁回(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