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 依《著作權法》規定,不問無償或有償,將著作之原件或重製物提供公眾交易或流通,係指下列何者?
(A)公開演出
(B)散布
(C)公開展示
(D)改作
(A)公開演出
(B)散布
(C)公開展示
(D)改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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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26), B(4100), C(782), D(601), E(0) #2701991
統計: A(126), B(4100), C(782), D(601), E(0) #2701991
詳解 (共 2 筆)
#4772900
(A)公開演出:指以演技、舞蹈、歌唱、彈奏樂器或其他方法向現場之公眾傳達著作內容。以擴音器或其他器材,將原播送之聲音或影像向公眾傳達者,亦屬之。
(B)散布:指不問有償或無償,將著作之原件或重製物提供公眾交易或流通。(C)公開展示:指向公眾展示著作內容。
(D)改作:指以翻譯、編曲、改寫、拍攝影片或其他方法就原著作另為創作。
補充:通常散布著作的方式有三種,一種是以銷售、贈與等移轉所有權的方法,將著作物提供公眾交易或流通,其餘兩種則是以出租或出借的方法,將著作物提供公眾流通。又所散布的著作物指有體物的著作原件或重製物,因此,網路上的傳輸或廣播電視的播送都跟散布權無關,不屬於散布權的範疇。
(C)28 依著作權法之規定,下列何者不屬於「散布」之定義?
(A)將著作原件提供公眾出租
(B)將著作重製物提供公眾出借
(C)將著作原件放置於網路上提供公眾下載
(D)將著作重製物無償提供於公眾流通
解析:著作權網路的部份下載上傳屬於「公開傳輸權」跟「重製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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