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本案訴訟標的對於第三人及當事人一造必須合一確定者,限於第三人有聲請時,行政法院始得 應以 裁定命該第三人參加訴訟
(B)對於行政法院命參加訴訟之裁定,本案訴訟之當事人或第三人不得聲明不服
(C)必要共同訴訟之原告、被告以外 全體 的參加人,可對本案訴訟進行訴之追加、變更、提起反訴、訴之撤回
有關我國行政訴訟法上訴訟參加之敘述:本案訴訟標的對於第三人及當事人一造必須合一確定者,限於第三人有聲請時,行政法院始得裁定命該第三人參加訴訟 應以裁定命該第三人參加訴訟對於行政法院命參加訴訟之裁定,本案訴訟之當事人或第三人不得聲明不服 必要共同訴訟全體之原告、被告以外的參加人,可對本案訴訟進行訴之追加、變更、提起反訴、訴之撤回 行政法院之判決,對於經行政法院以裁定命必要共同訴訟之第三人參加訴訟,而未為參加者,亦有效力
以下有關我國行政訴訟法上訴訟參加之敘述,何者正確? (A)本案訴訟標的對於第三..-阿摩線上測驗